12月25日,家住高新区优胜美地小区的闫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2016年3月份接到物业交房电话,因为人在外地所以一直没回来办理收房手续。12月23日,她来到小区物业办理交房手续,工作人员要求其补交从通知交房之日起到现在的全额物业费。闫女士认为,还未收房就要交近两年的全额物业费很不合理。
市民 人在外地未收房,需要补齐近两年的全额物业费
闫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在2016年3月份接到物业通知交房的电话,由于当时在外地,所以一直都没办理。前几天,闫女士回到潍坊,并在23日来到小区物业办理收房手续。其它部分都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关于物业费的问题,闫女士与物业产生争执。
“物业工作人员要求补交从去年电话通知交房日起到现在的全额物业费,我听后很生气。”闫女士认为,她一直没有办理收房,也就没有享受物业的任何服务,却需要交全额的物业费,觉得十分不合理。
闫女士与物业没有达成一致,交房只能搁置下来。闫女士很疑惑,为什么有的小区在业主不入住的情况下可以交70%的物业费,而她却需要交全额的。“我在外地,所以一直没回来办理收房,现在却需要补交近两年的物业费,我觉得这也太不合理了。但是不交钱,物业又不给交房。”闫女士无奈地说。
物业 按规定,物业费是从电话通知之日起开始收取的
该小区物业经理王先生向记者表示,他们当时电话通知了业主交房,三天后业主并未前来办理手续,他们又发了书面通知。因业主个人原因,迟迟不来交房,按照相关规定,物业费就是从电话通知之日起开始收取的。
“有很多这种情况,业主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不办理收房手续就可以不交物业费。如果都这样,我们还怎么干。”王经理说,业主交房一年后,如果房子空置,可以跟物业打招呼并签订协议,这样业主就可以只交70%的物业费。如果不打招呼,即便空置房子也需要交全额物业费,这点在交房的时候都通知了业主。
“比如500户如果只住了300户,我们的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配备上肯定要少一些,不打招呼的话,我们还是按照有人住来配备。”王经理说。
部门 房子空置第一年交全额物业费,一年后可交70%
对此,潍坊市物业办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潍坊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办法》中规定,业主无故不得拖延收房,开发商或者物业通知交房后,业主要及时去验房,验房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在需要维修的情况下有正当的理由,可以延期收房,不能因为不想去住或者人在外地等原因不去收房。
“《潍坊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办法》中有一条明确写着,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费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按月收取。”该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知交房后,房子空置的第一年,业主需要交全额的物业费,一年之后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则收取70%的物业费。“对于如何界定房子空置后是不是交70%的物业费,我市现在还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我们是认为只要水电没用,业主就可以交70%的物业费。建议物业如果有自己的相关规定,就要在小区贴出通知告知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