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家物业单位被提醒告诫

 近期,本报曝光了潮州部分小区存在物业服务差、乱收费乱涨价等现象,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1月8日,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市住建局召集市区40多家物业服务经营单位,召开物业服务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
针对部分小区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没有做好收费公示工作等不规范问题,会议要求各物业服务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防止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会议强调,各物业服务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潮州目前物业收费管理政策,依法依规行使定价权。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价格行为,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23日下午,记者到市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科了解情况。“自从物业服务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召开之后,各物业公司积极配合,都把物业管理费恢复到未涨价之前的价格。”该局价格监督检查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同时提醒物业公司,如果物业公司要对物业管理费进行涨价,必须向发改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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