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宝安区住建局了解到,2018年,宝安要对全区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开展星级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业主满意度调查、管理评价、综合评价和一票否决四个部分,小区年度评价总得分由前三个部分相加所得。区住建局根据年度评价总得分以及一票否决情况进行商品房住宅小区、老旧商品房住宅小区的星级服务评定。
据了解,宝安区行政区域内(光明新区除外)由物业公司提供6个月以上物业服务的商品居住类项目均参与评选,评价内容包括业主满意度调查、管理评价、综合评价和一票否决四个部分。评价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年度评价总得分由业主满意度调查、管理评价和综合评价分别占30%、40%和30%组成。
根据年度评价总得分和一票否决情况,由区住建局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宝安区物业管理小区进行星级服务评定。91分及以上为五星级小区,86-90分为四星级小区,81-85为三星级小区,71-80分为二星级小区,60-70分为一星级小区,60分以下无星级。
如何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呢?宝安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底前,由区住建局统一组织,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各小区进行业主满意度抽样调查,分值为30分。每个小区有效抽样的比例不低于10%,且数量不低于50份,按照平均值确定评价结果。
此外,因物业管理不善导致小区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发生30人及以上市级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将被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