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宋瑶)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邢台皓顺一号物业费高 超出物价局规定”的问题。邢台市物价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责成该小区物业暂停收费,立即进行整改,并于2018年6月21日对该物业下发了《提醒告诫函》,待审批备案手续完善后按备案标准收取。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邢台皓顺一号小区收取“天价”物业费,超出邢台其它小区收费标准很多,希望有关部门能查处,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
邢台市物价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根据网民反映邢台皓顺一号物业费偏高的问题后,市举报中心接到举报后,立刻对该小区物业进行调查。经调查,邢台皓顺一号小区物业是由河北皓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反映人反映收费情况属实。根据邢台市《关于调整我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邢价经费[2016]8号),我中心责成该小区物业暂停收费,立即进行整改,并于2018年6月21日对该物业下发了《提醒告诫函》,待审批备案手续完善后按备案标准收取。
如果您想在《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此类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留言:
1、PC网页留言:
2、微信公众号留言:
河北发布官方微信、河北日报官方微信以及河北新闻网官方微信主页下方《阳光理政》专区提交投诉;
3、微信小程序留言:
微信小程序搜索“阳光理政”平台点击“我有诉求”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