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小区都有沿街商铺,商铺前面一般也会设置有车位。
近日,荆州金源世纪城的业主因底商门前的车位却和开发商以及物业产生了分歧,起因是金源世纪城的物业将底商前面的一圈停车位设置了围栏及收费道闸,物业觉得自己是按照流程申请后设置的,业主却不同意这样的说法。
占用公共面积还是合法权益
在政务咨询平台,近日关于金源世纪城业主投诉物业占用公摊面积方面的问题很多。
大家投诉的内容都大体差不多,更荆州截取了其中一个:金源世纪城物业未经过全体业主共有决议擅自处分业主地面公摊车位,私设围栏及收费道闸,也未征询小区双过半业主意见,肆意妄为,非法占有业主公摊面积车位并准备进行收费。垦请有关部门加强物业管理,依法拆除物业违规设置收费围栏。
对此,荆州市住建部门的回复是:调查了解,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于2021年8月底为金源世纪城3号地块办理临时公共停车场备案证,权属单位为“荆州世纪新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经营单位为“湖北民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物业公司已将停车场施工及使用情况张贴公告。如您对该地块的权属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底商前面车位的权属之争
按照荆州市住建部门的说法,底商前面的停车位,物业是办理了备案的,且产权在开发商“荆州世纪新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金源世纪城的一些业主却不认可产权属于开发商这种说法,他们认为底商门口的车位属于公摊面积,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如果物业需要处分业主地面公摊车位,需要征询小区双过半业主意见。
现在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底商门口的停车位产权究竟是属于开发商和全体业主,住建部门在回复中并没有明说,只说业主有异议可以找相关部门,那么这个相关部门,首先肯定是办理了临时停车场备案证的城管部门。
城管部门:原始产权属开发商所有
针对金源世纪城底商门口停车位产权归属问题,荆州市城管部门也给出了答复: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住宅小区内停车位大致分成三类:(1)由开发商组织建设并经过规划部门批准许可的地上和地面停车位,此类停车位的原始产权属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通过售卖、租赁或者是附赠的形式提供停车服务。(2)属地下人防设施可设置停车位,此类停车位由开发商负责建设,不得出售,但可以出租或免费提供停车服务。(3)小区内公共通道等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可以设置停车位,但必须经过大多数业主同意后方可设置停车位。住宅小区内的停车管理不属于城市管理部门管理的范畴,涉及物业管理问题请向住建部门投诉。据开发商提供资料,您所反应的停车位问题属于第一类。
这也意味着,荆州市城管部门认为金源世纪城底商前面的车位属于开发商。
这里更荆州也提醒,如果业主对于这些停车位的产权归属有异议,一是可以找相关部门反应,二则在业委会成立的条件下,也可以通过起诉进行确权,所有的意见表达都需要合法合理的去表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