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业管理进入法治化发展新时期

12月18日,新修订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实施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满仓、副省长徐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修订的《条例》2017年9月29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物业管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对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意义重大。
刘满仓指出,《条例》为我省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工作站位和学习《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徐光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力;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条例》确定的各项制度;加强统筹协调,保障《条例》实施工作稳步推进;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条例》实施取得实效。(记者 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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