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举行

湖南日报4月27日讯(记者 周小雷)“利用住宅作为私房菜馆、棋牌室是否可行?”“物业管理企业公示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信息是否合理?”……今天上午,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长沙召开《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听证陈述人代表围绕6大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辩论。

本次听证会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刚主持,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环资委、省政府法制办、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作为听证人出席听证会。来自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行政管理单位以及专家学者方面的16名听证陈述人围绕听证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自1994年长沙市第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成立以来,湖南物业服务行业20多年来实现了快速发展,行业规模迅速壮大。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省物业管理领域的情况日益复杂,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逐渐显现,尤其是在平等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权益、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以及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等方面,需要通过制定《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加以进一步规范。

社会各界对《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高度关注,本次听证会公告以后,共有118人踊跃报名要求参加听证会。由于人数限制,听证机构从没有被确定为陈述人的报名者中邀请30人旁听了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气氛热烈。16位听证陈述人就业主代表会议、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禁止擅自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服务场所等6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各抒己见,开展辩论。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表示,将对听证会的意见进行认真整理研究,制作听证报告,将其作为审议、修改《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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