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12月10日电(记者王存福)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海口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近期出台。今后,海口将以年度为单位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信用评估,信用等级为D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在媒体上曝光。
根据办法,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良信用行为信息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存在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强制性标准,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违反市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信用承诺,妨碍或干扰监督管理等行为,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等认定存在违法行为的信息。
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量化评分。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基准分为100分,实行日常加减分制管理。记分规则按照《海口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标准》执行。记分周期为一年,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记分周期届满,恢复信用基准分并重新记分。当年的12月31日总得分即为年度信用分值,按年度信用分值及办法规定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
根据规定,对于信用等级为D级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将对其采取实施重点监督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在有关评优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予以减分、在媒体信息平台予以曝光等惩罚措施。该办法自2019年1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