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天津铲除“黑物业”

2019年10月,河北区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落成并正式投入使用,来往咨询、办事的居民络绎不绝,到处是一片繁荣和谐的景象。这是天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治乱清源、综合治理上取得的又一战果,为广大群众带来了新变化。


2016年11月,因为拆除违章建筑的事,家住河北区的居民张大爷与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发生了几句言语纠纷。可令张大爷没想到的是,随后,物业纠集了四五个成年男性,将他团团围住拳打脚踢,带头人还放出话来,“不怕惹事,大不了拿钱平!”

事后经鉴定,56岁的张大爷伤情为轻伤一级。回想起这段经历,张大爷至今心有余悸,“带头的叫‘老四’,一伙人凶神恶煞的,哪是物业啊,就是一群‘黑社会’!”

刘某某,外号“老四”。2001年起,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老四”伙同他人强行介入某街办企业事务,并在随后的几年间,通过非法手段伪造了土地规划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强占了部分厂房,肆无忌惮的将生产用厂房改建为生活用住房,私搭乱建违章房屋并对外出租,通过收取租金、经营餐馆等方式在十年间积累了大量资金。

2015年至2017年,“老四”借用他人名义,出资成立一家物业公司,先后承揽河北区一街道10余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这些物业公司在所辖小区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老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该团伙采取暴力、威胁、辱骂、恐吓等手段收取各种费用,多次与小区业主发生冲突,造成数百人聚集,形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8月,河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贪污罪依法对“老四”等十人提起公诉。河北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全部起诉意见。

其中主犯刘某某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贪污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7万元,其他成员也被判处有期徒刑。

剥丝抽茧精准定性

追加犯罪事实


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事发小区走访群众。张大爷的老伴拉着检察官的手,声泪俱下,控诉了“老四”团伙为非作歹的恶劣行径。

凝视着身患残疾的张家三口,承办检察官暗下决心,要依法从严惩处这些居民们耳闻目睹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让老百姓获得摸得着、看得见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经过仔细阅卷,承办检察官能够初步认定“老四”等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性质,为了准确认定,保证案件质量,承办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调取了该物业公司近年来的全部报警记录,从中筛选出了重要线索,查明了另外三起违法事实,为“老四”等人被定性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奠定了坚实基础。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还发现“老四”存在通过不正当手段拉拢、腐蚀街道个别干部的行为,及时将涉案街道干部线索移送监察部门,现已有8人因本案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

精准制发检察建议

被建议单位高效整改

在严谨高效审查案件的同时,扫黑除恶办案组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密切关注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老四”等认罪伏法后,河北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国有资产监管、物业公司管理、保障金发放等管理漏洞,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该行政机关立即对问题逐一整改,从落实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角度提出15项改进措施,并强调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坚决把好为民服务的初心关口。

为推动检察建议落地见效,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检察官多次前往被建议单位沟通协调,帮助建章立制、规范监管,形成治本清源的长效机制。


检察建议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切切实实的变化。如今,新的物业公司招标程序已经启动,未来将构建由街道、社区党委、社区居民齐抓共管的模式;便民早餐车由街道进行统一管理、重新规划位置,做到科学合理摆放、健康有序经营……


此外,刘某某等人私搭乱盖的违章建筑被拆除,新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已经建设并投入使用,成为凝聚党心民心、服务群众的又一坚强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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