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一业主缴完物业费,却说“吃亏了!”咋回事?

前几天

市民应女士向《潮帮办》反映

自己所在小区对原物业不太满意

几百户人家没交物业费

谁知

在她补齐全额物业费后

物业费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打八折交

这让应女士很生气

“老实地交了,反倒是吃亏了!”


怎么回事?

10月12日上午,大潮君赶到应女士所在的盐官镇望江苑小区。这是一个安置房小区,安置后由嘉宁物业入驻管理。应女士家的房子是146平方米,毛坯,一直没入住。第一年,物业费免除,第二年,应女士按时交了物业费,等到第三年,因为物业管理得不尽人意,就没有交物业费。


去年年底,嘉宁物业选择撤出望江苑小区。在撤出不久后,它给没有及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发送了律师函,应女士也收到了。


今年过年期间,收到律师函让应女士夫妻俩倍感压力,原本夫妻俩就打算贷款买房子,担心律师函会影响到个人征信,就把之前拖欠的物业费交了。

物业费交完后…

应女士所在小区的高层物业费收费标准是1.35元/平方米。今年4月底,应女士补缴了拖欠1年多的物业费共3961元。

今年8月,经过协商,物业费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打八折进行缴纳。按此计算,应女士此前所缴纳物业费差价约792元。应女士不服,决定找嘉宁物业讨个说法。


“我先是打电话过去,把这个事情跟嘉宁物业说了,但他们就是说不行,8月份缴款的打8折,8月份之前的他们不负责。后来我又上门去说,他们根本不理我。”回忆到这里,应女士很生气。

应女士的诉求很简单,希望物业退回这部分差价:“作为老百姓,之前缴的是没有折扣,后面缴的却有折扣。那不是不公平吗,看起来就是我们老实人吃亏了。希望一视同仁,大家都应该有折扣。”


随后,大潮君拨打了嘉宁物业的客服热线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应女士上一个年度就该缴清物业费,应女士属于逾期未缴。因为拖欠了一年未缴,物业才走法律程式进行催缴。随后,该工作人员又表示自己不接受采访。

对于这一情况,律师怎么说?

大潮君找到了浙江天音律师事务所冯海律师,他表示,先行缴纳物业费的相关业主是不能够再主张权利的。因为该部分业主就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而物业公司对后期缴纳物业费,采取打八折的方案来处理,是对其权利的一种处分,不影响先行已经缴纳业主的一个权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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